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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饮料、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1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不达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屯市刘玉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昆玉市昆园镇金顿超市销售由标称生产企业为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昆玉市果之篮便利店销售的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胡杨河市汇果居水果经营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五、昆玉市昆园镇可慧果蔬店销售的马铃薯,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六、可克达拉市张露良蔬菜瓜果超市销售的莲花白(结球甘蓝),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图木舒克市四季牧园蔬菜水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哈密市伊州区六点半早餐店销售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阿拉尔市晓掌柜便利店销售由标称生产企业为江西省家泰粮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江西省家泰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石河子市第四幼儿园使用的牛肉,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一、哈密红星一场一帆肉業经销部销售由标称生产企业为新疆品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哈密老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五家渠市博格达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汽苏打水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四、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希望路幼儿园使用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五、北屯市顺昌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一0五团学校使用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3年8月10日

TAGS:食品安全 残留 抽检 兽药 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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